建築物的占地面積計算有沒什麼標準或者說規範

時間 2022-02-21 16:40:13

1樓:匿名使用者

1、對於建築物而言,占地面積是指建築占地面積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築面積。通常用於計畫地塊的建築密度,計算公式是:建築密度=占地面積/土地面積。

在最初進行報批立項時,用地面積乘以容積率等於建築面積。

2、建築物是人造的、相對於地面固定的、有一定存在時間的、且是人們要麼為了其形象、要麼為了其空間使用的物體。也叫「建築」。它往往都具備人能居住和活動的穩定空間,是人造自然的主體。

一般情況下,建築的建造目的既側重於得到人可以活動的空間——建築物內部的空間(現代主義建築非常強調這點)或/和建築物之間圍合而成的空間(比如城市中的市民廣場);也側重於獲得建築形象——建築物的外部形象(如紀念碑)或/和建築物的內部形象(如教堂)。建築物是人造的、相對於地面固定的、有一定存在時間的、且是人們要麼為了其形象、要麼為了其空間使用的物體。也叫「建築「。

2樓:

容積率=建築總面積/建築基底面積

3樓:匿名使用者

建築密度

建築密度是指在居住區用地內各類建築的基底總面積與居住區用地的比率(%),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範圍內的空地率和建築密集程度。

建築係數

建築係數=(建築物占地面積+露天堆場占地面積 )÷廠區占地面積×100%

建築占地面積計算規範有沒有 5

4樓:茉房肪

中庭只算一層建築面積

3 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

3.0.1 單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l 單層建築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 面積。

2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淨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淨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應汁算1/2 面積;淨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

3.0.2 單層建築物內設有區域性樓層者,區域性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

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而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3 多層建築物首層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汁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 .20m者應計算1.

2面積。

3.0.4 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和場館看台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淨高超過2.

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淨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 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淨高不足1.

20m時不應計算面積。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應按其外牆上口(不包括採光井、外牆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

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l/2面積。

3.0.6 坡地的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探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並有圍護結構的,層高在2.

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築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l/2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場館看台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

3.0.7 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

門廳、大廳內設有迴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rn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

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8 建築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l/2 計算。

3.0.9 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

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l/2面積。

3.0.10 有圍護結構的舞台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1 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簷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 面積。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3.0.12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台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l/2計算。

3.0.13 建築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4 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築物,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5 建築物內的室內樓梯間、電梯井、觀光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垃圾道、附牆煙囪應按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

3.0.16 雨篷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 計箕。

3.0.17 有永久性頂蓋的室外樓梯,應按建築物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8 建築物的陽台均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9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台、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20 高低聯跨的建築物,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建築面積;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3.0.21 以幕牆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築物,應按幕牆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3.0.22 建築物外牆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3.0.23 建築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併在建築物面積內計算。

3.0.24 下列專案不應計算面積:

1 建築物通道(騎樓、過街樓的底層)。

2 建築物內的裝置管道夾層。

3 建築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台及後台懸掛幕布、布景的天橋、挑台等。,

4 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裝箱和罐體的平台。

6 勒腳、附牆柱、垛、台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空調機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寬度在2.10m及以內的雨篷以及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台、挑廊。

7 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室外樓梯和用於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

8 自動扶梯、自動行人路.

9 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

建築密度有關基底面積計算規則

5樓:

按照首層基地面積計算建築密度。首層架空與建築密度無關聯,但與綠化面積計算有關聯,計算綠化面積時可計入乙個淨高。首層有外飄陽台的,陽台面積不計入基地面積。

騎樓計至外實牆,走廊面積不算入建築密度。

6樓:

居住建築基底面積指建築物外圍的占地面積(如廠房或樓房,就是指牆外圍一圈內的占地面積)。

居住建築占地面積包含了基底面積,同時還包含建築物外的散水、人行走的過道或小路還有綠化部分(如廠房或樓房,就指牆外圍一圈內的占地面積+牆外的散水面積+建築四周有過道或路+過道旁的綠化區面積)。

關於基底面積的具體測量計算方法目前國家還沒有專門的規範。可參考的規範有:《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 50353-2005)、《房產測量規範》(gb/t17986-2000)等。

建築基底面積既不等同於底層建築面積,也不是基礎外輪廓範圍內的面積。

建築基底面積是指建築物接觸地面的自然層建築外牆或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

它一般的計算規則是:獨立的建築,按外牆牆體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室外有頂蓋、有立柱的走廊、門廊、門廳等按立柱外邊線水平面積計算;有立柱或牆體落地的凸陽台、凹陽台、平台均按立柱外邊線或者牆體外邊線水平面積計算;懸挑不落地的陽台(不論凹凸)、平台、過道等,均不計算。

構築物於建築物的區別及定義?構築物的占地面積如何計算?

7樓:夜灬蒂

之前整理過構築物的定義、容積率的定義,應該說出處都是比較權威的,但是遇到一些新問題,還是解決不了啊。

比如看到乙個新規範《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範gb_50489-2009》,其中提到了:2.0.

26工廠容積率。plot ratio for plant計算工廠容積率的總建築物、構築物面積與廠區用地面積的比值。

工廠容積率

工廠容積率應為計算工廠容積率的總建築物、構築物面積與廠區用地面積的比值,應按下式計算:工廠容積率=計算工廠容積率的總建築物、構築物面積÷廠區用地面積

a.4.2 計算工廠容積率的總建築物、構築物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物、構築物計算面積,應按建築物、構築物的建築面積計算;當層高超過8m時,該層建築面積應加倍計算;高度超過8m的化學反應裝置、容器裝置等設施,應加倍計算。

2、圓形構築物計算面積,應按實際投影面積計算。

3、儲罐區計算面積,應按防火堤軸線或圍堰最外邊計算,未設防火堤的儲罐區,應按成組裝置的最外邊緣計算。

4、天橋、棧橋的計算面積,應按其外壁投影面積計算。

5、外管廊計算面積,架空敷設可按管架支柱間的軸線寬度加1.5m乘以管架長度計算;沿地敷設應按其寬度加1.0m乘以管線帶長度計算。

6、工藝裝置計算面積,應按工藝裝置鋪砌界線計算。

7、露天堆場計算面積,應按堆場實際地坪面積計算。

8、露天裝置計算面積,應按裝置場地鋪砌範圍計算。

以上規範中,可以看出來乙個問題,構築物也算面積,但沒有稱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計算規則》gbt50353-2005中提到該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面積計算。並沒有提到構築物,在具體條款中也沒有提到構築物。在詳解中也明確了建築面積的定義:

建築面積,也稱為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

它包括了建築物中的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建築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布置中可直接為人們生活、工作和生產使用的淨面積的總和。

居室淨面積在民用建築中亦稱「居住面積」

輔助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布置中為輔助生產、生活和工作所佔的淨面積(如建築物內的裝置管道層、貯藏室、水箱間、垃圾道、通風道、室內煙囪等)及交通面積(如樓梯間、通道、電梯井等所佔淨面積)。

「有效面積」即使用面積與輔助面積的總和:有效面積=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布置中的內外牆、柱體等結構所佔面積的總和(不含抹灰厚度所佔面積)建築面積的作用

建築面積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建築面積是控制和評價設計方案的依據建築面積是計算容積率的基礎。建築面積與建築占地面積不同,建築占地面積是指房屋建築所佔的地皮面積,不論房屋層數多少,占地面積主要與第一層面積有關。

建築面積不但與第一層面積和層高有關,還與第一層以上的各層面積和層高有關。建築面積與占地面積之比稱容積率(或土地利用係數),容積率是建設規劃和建築設計的重要控制指標。

為了正確計算容積率,就必須有統一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建築面積與使用面

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之間的比例關係,是設計人員和業主所關心的指標,是評價設計方案的重要資料。

評價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除用投資額和建築安裝工程工作量貨幣指標表示外,還用建築面積和各種實物工程量指標表示,其中建築面積是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平衡建築工程所需人、財、物的重要的計畫指標。建築面積的完成情況是考核建設計畫執**況的重要依據。

在國民經濟一定時期內,完成建設工程建築面積的多少,人均達到住房建築面積的多少,標誌著乙個國家國民經濟發展狀況,人民生活居住條件的改善和文化生活福利設施發展的程度。建築面積是編制工程計價檔案的基礎編制概算要用到建築面積。利用土建預算定額編制預算,為了簡化預算的編制和某些費用的計算,預算定額也採用了以建築面積為計算基礎的計價標準。

如99預算定額中的塔吊增加費、超高費等就是以建築面積作為計算基礎的。

採用2004消耗量定額計算建築物垂直運輸消耗量,應區分不同建築物的結構型別、功能及高度,按建築面積以平方公尺計算;另外計算建築物超高施工加壓用水幫浦台班消耗量,也是以不同高度或層數,按±0.00以上建築面積以平方公尺計算。

建築面積是計算某些分項工程量的基礎。如計算出建築面積之後,就可利用這個基數,去分別計算出平整場地、鑽探及回填孔、樓地面面層、室內填土、室內地面墊層、天棚、滿堂腳手架等的工程量,這樣可簡化工程量計算。

建築面積是計算造價指標的基礎。

從上可以看到以上都是說的建築和建築物,並沒有構築物,但是有些資料上提到:建築是建築物與構築物的合稱。了解了一下很多規劃局的做法,構築物都不計算建築面積,最多寫明建築規模,比如占地面積或者長寬高,所以也就都不計算容積

率。如果以上提到的《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範gb_50489-2009》已經被廣泛使用,那麼是不是構築物以後都要計算建築面積?工廠容積率和容積率是不是一致?

是不是所有的構築物都已經計算容積?是不是其他專案裡的構築物都是這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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