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遺囑,但是遺囑以外的繼承人不配合簽字,我們該怎麼辦

時間 2022-03-22 19:20:10

1樓:合同糾紛律師謝平

遺囑有效則應按遺囑繼承。其他人不配合且協商不成,可起訴解決。要實現繼承權,首先應明確自己是否具有繼承主體資格,有遺囑按遺囑,沒遺囑按法定繼承。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訊號被當作小訊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裝置,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範圍和能夠達到的範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定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

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

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樓:miffy與miffy反

起訴。到房屋所在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原告是遺囑受益人,被告是不配合的繼承人。

3樓:匿名使用者

他沒資格,請派出所或地方**司法部門主持解決。

4樓: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遺囑的繼承人不配合簽字?你代表哪一方?具體情況說一下。

有遺囑,但其他繼承人不配合怎麼辦?

5樓:嚳驢

遺囑有效則應按遺囑繼承。

其他人不配合且協商不成,可起訴解決。

要實現繼承權,首先應明確自己是否具有繼承主體資格,有遺囑按遺囑,沒遺囑按法定繼承。繼承開始後,任何一方繼承人均有權提出分割遺產。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遺產繼承訴訟。

對繼承權受到侵害請求法院保護的期限作了規制。《繼承法》第3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

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遺產繼承是否一定需要所有繼承人簽字才能生效?如果有一方就是不簽,那怎麼辦?

6樓:板弟弟

不需要所有人簽字。遺囑有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按你說的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被繼承人已經有遺囑的話,就按遺囑來處理財產,不需要法定順序的繼承人簽字。

7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就開始了。這個時候遺產由所有人共同共有。分割遺產的時候需要所有人簽字。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例如繼承的房產如何處置等,都是需要所有繼承人同意才可以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法定繼承,你只要提交你是合法繼承人的相關材料就可以得到你應該得到的那份繼承。其他人不簽字也無所謂。

公證處寫遺囑必須所有繼承人都到場嗎

1.如果你父母都在世,你父母共同到公證處立公證遺囑 只要你父母都到場就行,其他繼承人一個都不用到場。2.現在你的情況是,你父親去世了,而房產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所以你母親現在立遺囑,還涉及到你父親那部分遺產的公證繼承問題,公證處要求所有繼承人都到場是應當的。3.如果房子是你母親的個人財產,你母親要做...

侵權致人死亡的,死亡公民的繼承人有訴訟實施權,請問這是哪條法律規定,要具體法條

侵權致人死亡屬於刑事犯罪,由公檢法機關進行偵查起訴審理,作為死亡公民的繼承人,有資格作為訴訟的主體,可以提起民事附帶刑事訴訟。關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84條明確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是因犯罪行為而遭受損害的被害人,包括公民 法人或其他組織。雖被害人已死亡,其民事行為能...

死者是繼承人的姐姐父母兄弟都已經死亡有侄

大道至簡今始知 死者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其配偶 父母和子女。第一順位繼承人去世,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你所說的情況應該是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其妹妹有繼承權,其侄子侄女有代位繼承權 代替其父母 繼承份額原則上均等,但應考慮盡贍養義務的程度有所調整。法律依據如下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