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家電壞了有誰負責,出租的房屋裡空調壞了,應由誰負責維修?

時間 2021-06-15 03:25:54

1樓:華律網

房屋租賃的日常維修可以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房子本身的維修;另一種是房屋內物品的維修。前一種在法律上也叫房屋修繕責任,是指在房屋租賃期間對房屋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的維修責任由哪一方承擔的問題。出租人有對房屋及其裝置及時、認真地檢查和修繕,以保證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義務。

但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最好對過錯事項能夠列明,方便責任劃分。而第二種情況,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租賃房屋中的附屬設施,包括各種家用電器,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內註明名稱、規格型號、購買時間、使用年限等詳細資訊,同時,對於家電及其他室內設施的維修責任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由誰承擔,出現故障時,有合同約定的應按合同約定執行。

如雙方在租賃合同中對室內設施維修責任未明確約定的,租賃房屋室內設施包括家用電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故障和損壞一般應由房主承擔維修義務,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壞則應由承租方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2樓:易書科技

正常情況下,租住個人的房屋居住,房內設施的維修,除人為破壞造成的損失,一般都是由房東來進行維修、維護的。有些時候,出租房的配套設施自行損壞,不能夠維修的,也都是房東負責更換,維持出租房的原有設施的配套功能。畢竟房屋租金的一部分,原本就包括了,房東提供出租房內的配套設施的使用這塊的費用。

所以,租客在籤合同前也一定要細緻地檢查房間的每個角落,門窗、水電、屋內配置等是否有損壞,傢俱家電的數量及新舊程度,水電費、燃氣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各項費用是否已經繳清,最好把所有東西都使用一遍。並且一定要當面和房東把這些情況都核實清楚並標註在合同中,租金的漲幅也要標註清楚。

本條內容**於:建築工業出版社《衛生間、走廊、過廳、樓梯》

3樓:

你是房東,租房時協商好,合同裡註明如是使用不當才賠錢,怎麼判定什麼是使用不當?誰去判定?協商不好可以不要他們租就是。

4樓:匿名使用者

出租合同註明:房間內家電包括床櫃炊具水電氣等房內一切物品損壞賠償或自行修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家電壞了由誰負責?維修費用誰支付?這個問題要具體分析。

如果在租賃協議中雙方有約定,按協議約定處理;如果協議沒有約定,而租金中未含洗衣機使用,則由房客出;租金包含洗衣機的使用,房主同意房客使用,則由房主出。如果上述事項都不明確的,這次只有協商,協商不成時,就看是誰更佔有優勢了——是他更需要房住;還是你更需要房客!但我更傾向於雙方把這些問題明確,免得再發生類似問題。

6樓:♂空

機器老化的原因你要承擔一半,如果在租賃協議中雙方有約定,按協議約定處理

7樓:

你當初就不該給他修,誰用壞了自已修

這個錢,就當做個人情算了,

但是有一點,你要把你的洗衣機拿走,他如果不想租讓他走人好了如果他繼續租,又想用洗衣機,那就要他出錢了,洗衣機也可以出租的,但是隻能一個人用,其它人也用的話,租錢要多加.

我相信,這幾百塊錢對房東來講是不算什麼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平攤.從他押金里扣. 機器老化的原因你要承擔一半. 他使用不當承擔另一半.

房客亂用,你就要毫不客氣的跟他說明: 亂來就走人.

洗衣機明確告訴他不能帶別人的衣服回來洗,這樣很髒的. 很容易染上疾病.

9樓:找法網

房屋租賃期間家電壞了,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也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維修的責任,或者自行維修後,請求出租人負擔其所支付的維修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出租的房屋裡空調壞了,應由誰負責維修?

10樓:華律網

及時檢查、維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義務,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來承擔維修義務,否則出租人有義務檢查、維修房屋,保證房屋符合合同規定的用途。對於承租人增添的附屬裝置,雙方也可以約定由誰來負責維修。如果是因為出租人不及時修復房屋,沒有盡到檢查和維修的義務,從而導致房屋發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壞性事故,並且給承租人的人身財產帶來損失的,出租人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樓:相當小把戲

如果問題是由房客使用不當等人為造成的,由房客負責維修;其它原因導致的問題要視合同約定。

一般在租房的時候應在合同中或者合同附件中列明出租房內的物品並註明當時的狀態,比如冷暖空調1套,製冷制熱正常等等,作為出租房內物品的交接憑證。正規的房屋出租合同裡面還應該註明屋內物品/傢俱/家電等出現故障時如何處理以及由哪方負責處理。

空調出現問題時可以找專業的空調維修人員檢修確定空調是因為自然老化導致故障還是人為導致的故障,作為與房東協商的依據。

簽訂租房協議時,一定要在協議中將雙方的責任、義務明確約定,入住前最好將房內的設施、電器等仔細檢查一遍,以防出了問題,責任難明、權益受損。

12樓:劍鳴視點

租賃合同中是否約定裝置包括空調,如果包括空調,那麼,你支付的租金已包含了空調的使用,因此,只要空調不是你人為造成損壞的,應當由出租方負責修理。

你也可以和房東協商,你找人修理,維修費在以後的租金里扣除。

13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來說是房東修,或者你提前跟房東商量好,你修好從房租里扣除,但是有很多房東摳門就沒辦法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租賃合同中沒有寫明嗎?如果沒有寫明,基本只能與房東協商解決了。

我是房客,出租房裡東西壞了,誰負責?

15樓:流年刻骨

自然老化的應房東出錢,人為搞壞的租客出。

【租賃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 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資料擴充套件: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字,供當事人選用

16樓:匿名使用者

出租房屋內的東西壞了, 由租客還是房東維修是有界定的:

1、出租房屋內固有的基礎設施裝置,比如上水管爆裂、牆壁開裂、下水等非人為原因堵塞或設計不合理導致堵塞,屋內吊頂損壞、屋門變形、門窗玻璃非人為原因損壞等由房東進行維修。

2、在進入其他電氣裝置前,雙方應到場檢查裝置的質量,正常使用後,與租戶簽署交接清單,約定以後由誰來維修。如果承租人在使用後一個月內因非人為原因受到損壞,業主應進行維修。我們租房買房主要是服務,裝置也屬於服務範圍,應該有一定的保養期和保修期。

3、房屋租賃合同內也應有相關約定,哪些損壞由誰來維修。如果沒有約定,根據上述情況或與房東協商解決。好的房東才能留住好的房客,雖然有些房東不理解只管收租金,但還是有很多好的房東很好說話的。

擴充套件資料

租房時,籤租房合同是租房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作為租客,在籤合同前一定要注意查驗房東房產證、籤合同時注意付款方式、租賃起止日期、押金金額等。最重要的是籤合同後驗收房子,做好物業交割。

承租人應當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即房屋權屬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材料。尤其是本人在直接與房東簽約時,錯過了中介這一檢查過程,必須檢查房產證,確認房產證是否有質押。

在簽訂合同時,除了註明租期和日期外,交房日期和條件也要協商寫明。按照協商付款方式,“租金總額”為合同期內的租金總額。押金通常是一個月的房租,北京常用的形式是“一付三”。

租金和存款必須資本化。另外,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額也要在合同中約定清楚。通常一次付的錢越多,房租就越貴。

如果房東沒有提到這件事,一定要自己做。

17樓:勤奮的陸

出租房裡東西壞了誰負責要看是否為

自然損壞,自然損壞房客不用負責。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

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三條,承租人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擴充套件資料

鄭女士:2023年4月10日我將空閒的精裝房屋出租,並且配備齊全家電。租房時與租客簽有協議,若傢俱損壞租房方將原價賠償。

今年4月19日將房子收回時出於信任先退了押金。沒想到驗房時發現傢俱大部分受到不同程度的毀壞,電視機頂盒和遙控器也壞了。租房人以沒錢為藉口拒不賠償,這該如何維權.

新疆某某律師事務所陳克峰律師:如果在房屋出租期間,租房者人為破壞屋內的設施,房東可以從押金里扣除一部分錢作為破損設施的賠償。

屋內設施破損嚴重,超出押金範圍,雙方協商未果,房東可以根據房客的身份證資訊向法院提起訴訟。另外,房東在收回出租房屋時應仔細查驗後再退還押金,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參考資料:人民網▬律師解讀:假如租戶損傷傢俱 房東應該如何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