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125125您好,繼續關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預計負債的問題

時間 2021-06-17 21:41:10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假設題中長江公司一審敗訴判決發生於2023年度財務報告批准之日前,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體系(2006)的有關規定,則:

1、調整預計負債

由於原確認的預計負債為80萬元,而根據一審判決上訴後律師的意見,該預計負債應當確認為100萬元,因此,應當予以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萬元(100 - 80)

貸:預計負債 20萬元

2、調整相關遞延所得稅

會計上,雖然確認了預計的違約賠償金,但是,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該賠償金只能在實際支付時才能據以稅前扣除。因此,產生了會計與稅法之間的差異。

原預計負債產生的遞延所得稅

預計負債賬面價值 = 80萬元

預計負債計稅基礎 = 80 - 80 = 0萬元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80 - 0 = 80萬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 = 80 * 25% = 20萬元

調整後的預計負債產生的遞延所得稅

預計負債賬面價值 = 100萬元

預計負債計稅基礎 = 100 - 100 = 0萬元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100 - 0 = 100萬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00 * 25% = 25萬元

應調增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 25 - 20 = 5萬元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5萬元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萬元

3、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萬元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萬元

4、調整法定盈餘公積(假設涉及)

借:盈餘公積——法定公積金 1.50萬元(15 * 1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0萬元

關於補充問題。

不知題中“高速所得稅”的意思?

關於補充問題二。

題中借記“預計負債”科目而貸記“營業外支出”科目,反映的是預計負債估計減少的會計處理。

由於題中資訊不全,只能回答至此。

2樓:匿名使用者

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