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算不算犯罪,精神病殺人算犯罪麼?

時間 2021-06-05 04:07:06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所謂的【欺負】是什麼?如果是持械殺人,當事人迫不得已做出的行為可以認定為無罪,或者居留一段時間,但都不會是故意殺人罪。

但是其他種類的,比如打架,**等,就屬於故意殺人罪,要負刑事責任,不管他出於什麼目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欺負的概念比較模糊,如果指的是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這個人就不構成犯罪,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3樓:情殤暗暗

一個人只是欺負下 他看到就殺別人肯定犯罪

4樓:蕭紫完顏幼白

殺人侵害到他人的生命權,觸犯到了《刑法》就是犯罪!

但是正當防衛的除外,是不屬於犯罪的!

5樓:侍躍承紫南

這個是不一定的,以下情況就不屬於犯罪:

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

完全不能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夢遊的人(因為他們也完全不能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正當防衛

6樓:光喜籍海藍

殺人行為不一定構成犯罪。

1.非法的殺人行為構成犯罪。

2.合法的殺人行為不構成犯罪。

3.不滿14週歲的人的殺人行為和精神病人的部分殺人行為不構成犯罪。

7樓:小馬法眼看社會

這要看你所說的欺負到什麼程度了,是否嚴重危害到了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如果是,則可能構成正當防衛,但造成了死亡的後果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也就是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給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於防衛過當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就要看具體的情節了。

8樓:

可能是 正當防衛(有點過當) 即使承擔責任 也不會太大 有足夠的證據的話 可能就 不負任何刑事責任了

9樓:ainty彤彤

算犯罪.但可適當從輕判.

10樓:火神文

在我國,殺人是犯罪行為,但是正當防衛有無過當防衛權,對於正在**·殺人·搶劫·**·**等重大惡性暴力犯罪,至犯罪人死亡的,不負刑事責任。

精神病殺人算犯罪麼?

11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根據刑法的規定,精神病人發病期犯罪的不承擔刑事責任;精神正常期間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是否屬於發病期,必須有司法鑑定證明。

12樓:草原之風

間歇性的嗎?殺人時是否犯罪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對不能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應當不承擔刑事責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3樓:魏律

間歇性精神病在精神正常的時候殺人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在發病期間,刑事責任基本上不會適用,民事賠償責任通常免不了。

14樓:

算犯罪,但是不承擔法律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算犯罪,但是不受刑罰制裁。

當一個精神病人正在進行殺人時,另外一個人為了阻止這個精神病人殺人,把這個精神病人殺死或打殘了,算正當防衛,且不存在防衛過當的限制。

但是如果精神病人殺人得到控制並送到警察那裡,只要能提供其在殺人時屬於精神病發作期,則在法院審判時候作為物證免於刑罰,但必須還要走公訴、審判的司法程式。

另外,如果精神病人受他人挑逗導致殺人的,挑逗的那個人將承擔殺人罪的一切罪名和法律後果。

16樓:騎俠閃客

讓精神病人把正常人全殺了吧,把地球讓給精神病人

算不算犯罪

17樓:土流集團

按相關法律規定,衡量犯罪的標準: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國家、顛覆人民民主**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國家、顛覆人民民主**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