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企業的一種,集團和企業,公司是什麼關係

時間 2022-03-21 15:10:11

1樓:小雛菊吖

公司的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在資本主義社會獲得高度發展。

我國在建國後對私營公司進行了社會主義改造。國營工、商、建築、運輸等部門中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經營管理組織和某些城市中按行業劃分的專業管理機構,也通稱公司。

企業是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以生產或服務滿足社會需要,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依法設立的一種盈利性的經濟組織。企業主要指獨立的盈利性組織,並可進一步分為公司和非公司企業,後者如合夥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在20世紀後期中國大陸改革開放與現代化建設,以及資訊科技領域新概念大量湧入的背景下,「企業」一詞的用法有所變化,並不限於商業性或盈利組織。

隨著社會發展,真正有發展潛力的企業肯定是公司型別的企業。

《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

公司法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絡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係組成乙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簡單說:企業是經濟組織

公司是組織形式

集團是多個公司集合部門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同乙個

希望採納

集團和集團公司有什麼區別?

3樓:華律網

1、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它由法定人數的股東組成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負責的企業法人。  2、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具體表現為:  (1)集團是一種發揮群體優勢、創造更大生產力、實現規模經濟而形成的經濟聯合體,集團的成員單位在二個以上。

  (2)集團的成員單位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獨立行使權利,獨立承擔義務和責任。集團的核心單位須是經濟實體。集團及其他成員單位不因其中乙個成員單位的經營活動而承擔責任,有利於分散經營風險。

  (3)集團管理機構或集團總公司(母公司)基於股權持有或協議約定,對集團成員單位的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協調,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這種管理和協調從本質上屬於經濟活動。集團成員單位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經營管 理的獨立性,但並不影響成員單位的獨立法人地位。

(4)集團本身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不能作為具體民事活動、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以集團名義進行的具體民事活動、經濟活動,其權利義務的最終承擔者是集團總公司(母公司)或成員單位。

4樓:lv晶晶

(一)企業集團和集團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

企業集團是許多法人組成的聯合體,這種聯合體將來很可能受合夥企業法調整。而集團公司是法人企業,規範的集團公司及母子公司關係應該受公司法調整。

(二)企業集團和集團公司內涵不同

企業集團包含集團公司,但並非所有集團公司都要成立企業集團。企業集團有兩種基本型別,其中從屬聯合企業集團中的母公司是集團公司,而在協作型聯合企業集團中,不存在以誰為核心企業的問題,所有企業是平等關係,在集團的統一管理下活動。在後一種企業集團中,集團成員企業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干子公司,這種集團往往是強強聯合。

(三)企業集團和集團公司註冊方式不同

集團公司既可以以自己為核心組成從屬型聯合企業集團或與其他公司一起組成協作型聯合企業集團,也可以僅在母子公司範圍內形成公司集團。組成企業集團須批准和登記。但集團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記手續。

(四)企業集團和集團公司組織機構不同

企業集團的組織機構由集團章程(集團成員協商一致)決定,而集團公司的組織機構必須在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下由公司章程決定(需經股東會討論通過)。

(五)企業集團和集團公司管理的原則和依據不同

企業集團實行統一管理的原則是經成員企業討論通過的章程決定的。集團公司是獨立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經營與運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集團公司如果是集團成員,必須履行集團章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集團公司作為從屬型聯合企業集團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擔起集團管理的重任。集團公司與集團利益的協調,與成員企業相互權利義務關係是集團立法和集團協議(章程)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六)企業集團和集團公司責任和財務制度不同

企業集團並不是獨立的納稅主體,但要編制合併會計報表。集團的法律後果由集團成員企業負連帶責任(集團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集團公司與其他成員企業一樣,獨立開展經營活動,是獨立的納稅主體。

它對其他成員企業除另有約定外,不承擔債務責任。

這裡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國企業集團立法比較滯後。集團的設立、集團成員關係的處理,母子公司的關係,企業集團的管理基本原則,集團的壟斷,行政性集團公司等問題都缺乏法律的界定和規範。

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以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並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5樓:哆啦咪發嗦哆嘻

「集團」是「集團公司」的俗稱,比如「海

爾集團」,全稱肯定是「海爾集團****」或「海爾集團股份****」。

集團公司屬下可以有三個或多個子公司,集團公司控有每一家下屬子公司多少的股份,子公司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另外就是很多時候,全部子公司都是****而集團公司卻不是。

子公司一般都是獨立運作的,只要達到每年的預算就可以,集團公司一般不會干涉子公司的日常運作,但是一般子公司的部分主要領導,往往是集團公司派過去擔任。而且,集團公司一定是子公司的多數股東。

6樓:匿名使用者

集團公司,在國家有關規範性檔案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註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

《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絡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係組成乙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

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ps:都是一家.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法》中並沒有「集團」一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常常看到某某集團公司的名頭,其實這不過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絡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罷了。另外有的公司進行多元化經營戰略,在多個領域均成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之間也會因為這種「血緣」關係組成乙個企業集團,頗類似於軍隊當中的集團軍。

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公司和企業是什麼關係??區別和聯絡。企業的種類??

8樓:世壘

集團包括公司,公司是企業,但企業不一定就是公司。集團》公司》企業 ,註冊公司不可以說註冊企業。因為兩者主體不完全相等。

企業有合夥企業和個人企業,承擔的法律責任都不相同。 註冊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註冊****法定資本3w,個人有限責任公司10w,股份公司500w。 企業行業類別:

a 農、林、牧、漁業

b 採礦業

c 製造業

d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業

e 建築業

f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g 資訊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h 批發和零售業

i 住宿和餐飲業

j 金融業

k 房地產業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m 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o 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p 教育

q 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我國經濟成份劃分為9種型別:

國有經濟、集體經濟、私營經濟、個體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台投資經濟、其它經濟.

公司就是個法人機構唄 ,一般從事營利活動的企業就分公司機構和非公司機構了,一般來說也是盈利性機構,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公司製企業是現代企業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組織形式集團,就是指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等等方面聯絡緊密,從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業)聯盟。

9樓:1973人淡如菊

公司是企業的一種形式 .

1、公司與獨資企業 獨資是由單獨一人出資設立,由一人擁有和控制,並由一人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獨資企業與公司的財產關係不同,獨資企業的財產由獨資企業主所有,企業本身不享有所有權,而公司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它形成與股東的出資。在股東出資之後,股東便不再享有對該出資的所有權,而由公司享有對該出資的所有權。

獨資企業由獨資企業主承擔無限責任,即企業主應當以其個人的全部財產而不是僅以其投資與該企業的財產對債務負責,而公司對其債務以其擁有的資產獨立承擔責任,其股東只承擔出資額範圍內的有限責任。

2、公司與合夥 合夥是指兩人以上按合夥協議,各自出資,共同經營組成的營利性組織。合夥包括個人合夥與合夥企業兩種。合夥的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而公司的財產卻並不是由股東共有的,而是由公司作為乙個獨立的主體對財產享有所有權。

在責任的承擔上,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無限責任,即當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債務時,合夥人須以各自所有的財產對其應分擔的債務負責。而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企業與公司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七個方面:

1、成立的基礎不同。公司以章程為基礎而成立,而企業是以合夥協議為基礎而成立的,當然,合夥協議的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2、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不同。公司,特別是股份****,股東之間是典型的資合關係,雖然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一點人合性,但由於有限責任制度的存在,資合的色彩更重。企業的合夥人之間就是靠人合關係成立的,具體說就是靠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基礎來成立的,所以合夥人之間依附性關係比較強,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較高。

3、主體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業,它能夠以自己的財產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所以它不能對外以企業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的財產不夠償還債務時,還要靠合夥人的個人財產來償還。

4、承擔責任的責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東都是承擔有限責任,而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5、規模大小不同。企業一般規模都比較小,因為它靠人的信用基礎來成立,其規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別是股份****,規模會很大,股東也人數眾多。

當然,也會有些合夥企業的規模會比較大,但一般的合夥企業的規模都小於公司。

6、出資方式不同。企業的合夥人可以用勞務出資,而公司的股東卻不行。

7、註冊資本的要求不同。設立企業沒有最低註冊資本限額的規定,而設立公司卻有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註冊資本額為10萬元—50萬元,股份****法定的最低註冊資本額是1000萬元。 區別和聯絡:

公司是指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而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等等,而企業有廣義的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企業包括公司,還包括其他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比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等,狹義的企業只指後者。

關於公司、企業的種類,我國《公司法》、《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及有關法規有相關規定。

企業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即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聯營企業、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及其他企業。公司種類又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兩種,其中有限責任公司又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和非國有獨資公司。

從廣義上講,國有公司以出資情況來加以區分,可以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參股公司。

公司和企業的區別,公司和企業的區別?

公司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limited company 個人無限責任公司 合夥無限責任公司 proprietary company 以及公開上市的股份 等,其區別於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 事業機構等。內部環境現行中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 從西方公司理論看,公司根據不同條件可做多種分...

公司製企業和非公司製企業的區別,公司企業和非公司企業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小周愛嘮叨 定義 1.公司製企業包括 企業和股份 企業。2.非公司製企業依照設立的依據為 個人獨資企業法 合夥企業法 外資企業法 中外合資企業法 和 中外合作企業法則 包括 個人獨資企業 合夥企業 外資企業 中外合資企業與中外合作企業以及私營或民營企業。但應該注意的是,非公司製企業如果符合 公司法 ...

公司和企業的區別,公司和企業的區別在哪?

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式設立,以營利為目的社團法人。公司按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所負的責任分為無限公司 兩合公司 股份公司等。公司法 規定,我國公司是指依照該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 公司的具體特徵有 1 必須依法設立。即按照 公司法 所規定的條件 方式和程式設立。2 以營利為目的。公司法 規定,公...